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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1-05專題研討上課心得筆記

‧理論架構中所提及的四個要素說使用功能、生產、美觀與集體意識

不管在建築與室內設計還是其他相關性的設計領域,這四項要素是不可避面的,但讓我不禁的想到一些事情,那現在人們口中的"通用設計"呢?在其功能使用性能方面是相當的重視,對於使用者的需求也相對應的滿足,生產的功效也足見達到一定程度的經濟效應,可是對於美觀與集體意識方面,卻不盡然完全符合。這部份是就產品設計方面所提起的一些想法。

相對應的若提到建築呢?其實也是有人逆向來操作,像比如說安藤忠雄的設計,在於9*9的這個海邊的住家設計案,雖然滿足了美觀、集體意識這兩項條件,卻無法在使用功能上與生產的要素上面做解釋。

應該這樣說才對,使用功能、生產、美觀與集體意識這四個要點是設計的目標,但會因應不同的設計需求而產生了不同的排列組合。

 

‧敘述性設計思維模式

在設計方法的三個模式裡,若就學習階段來呈現的表達來說的話,從剛碰觸設計,對設計有興趣開始做設計,都是從規範性設計模式下手,找尋自我喜好的典範,並以臨摹的方式來呈現自我的設計作品;到了設計學習達到中等程度之後,慢慢的攀爬到程序性設計模式,累積某些專業知識、參考許多典範設計之後,從設計的主題開始慢慢的架構出設計的問題、目的、方向等等,可能是水平思考或垂直思考的模式來操作,循序漸進的完成設計作品;最後,當結束了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,甚至是博士學位等方面的學習成長後,當設計的學習達到一定程度的累積,擁有更多的自我意識,運用在設計作品的表達上,也就是所謂的敘述性設計思維。

(這是就我個人部分的一個解讀方式,套用在個人的學習成長歷程中,所得的一個結論與結語。)

敘述性設計思維模式會被定義為最重要的一個設計思維模式,有其合理性的理由存在,就我個人的解讀方式,是在於設計的經驗累計,達到一定程度的設計洗禮,並擁有設計相關的專業知識,之後,經常被運用的一個設計模式。

但相對於藝術,卻不能用這樣的說法來呈現。藝術的創作固然是一種敘述性的設計,每一件藝術的創作皆有他的故事性,反而沒有了這樣的一個故事性,就無法創造出一個美麗且會與人產生共鳴的藝術作品。在設技思維模式裡的三個模式中,唯一能夠拿來說明藝術作品的模式,只有敘述性設計思維模式了。不管是藝術,還是其他神話、傳說等,都是敘述性思維的一環。

 

結語

不管是設計架構的四個要素,還是設計的方法,都是設計者應該了解並且具備的元素與方法,所謂的設計者是包含了所有相關的設計體系,不管是建築、室內、工業設計、產品設計、廣告設計、媒體等,都是在這些涵構之中。學習無止盡,方法也無止盡,怎麼樣去運用,並且活用,都在於個人。

 

Posted by g9733709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20)